400-0094-002
文章來源: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 2015-12-16 05:49:00
關于做好2016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招生辦、各相關招生院校: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規范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環節和流程,確保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今年我區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分為三類(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實行全區統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參照《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有一定藝術類專業基礎并準備報考2016年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務必于2015年12月20至23日到指定地點(即報名點)辦理2016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報名手續(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地(市)招生辦辦理;在校生在就讀學校辦理)。屆時,須向報名點交驗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招生辦備查),領取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戶籍審查登記表和各類照顧加分登記表。憑領取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220.182.46.134或http:// http://www.xzzsks.com.cn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注意事項見附件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到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領取《2016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點蓋章有效)。
本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設拉薩、昌都兩個考區,請考生自主選擇考試地點。參加了本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提前報名的考生不需要再參加2016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普通類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二)考試時間
1.拉薩考區
參加區內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拉薩考區考生務必于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憑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領取準考證。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于2015年12月26日至29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舉行。
2.昌都考區
參加區內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昌都考區考生務必于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在昌都市招生辦,憑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領取準考證。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于2015年12月25日至27日在昌都市職業技術學校舉行。
(三)參加區外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考生,憑登記表參加招生院校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加試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招生院校招生簡章為準。
二、志愿填報和錄取
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考生可向招生院校咨詢具體計劃情況)和分省招生計劃院校。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只能填報分省計劃即我區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參加分省計劃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根據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和“文化成績達到我區藝術類本、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
三、在藏進行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3),接受區招生辦的指導和監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大學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
(三)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原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四、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安排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市職業技術學校。
2.加試科目:素描、速寫、色彩三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素描為靜物素描。
3.加試時間
拉薩考區(2015年12月26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昌都考區(2015年12月27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4.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5]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加試費100元/人。
5.參加考試時,考生應自備2B、3B繪畫鉛筆(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
注:【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1】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市職業技術學校。
2.加試科目:音樂學類分為4個方向科目,分別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所有音樂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終成績,總分200分。
(1)初試科目
①音樂學:基本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②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形象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聲樂作品演唱(100分)。
③音樂表演(器樂):形象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器樂作品演奏(100分)。
④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音樂創作(筆試,100分)。
(2)復試科目
①音樂學: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聲樂演唱(面試,50分)、舞蹈表演(面試,50分)。
②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③音樂表演(器樂):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器樂演奏(100分)。
④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基礎和聲(筆試,10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音樂創作(筆試,50分)。
3.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區:2015年12月25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2月29日
昌都考區:2015年12月26日
4.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5]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音樂學類專業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參加考試時,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三)舞蹈學類
注:【舞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2】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市職業技術學校。
2.加試科目:舞蹈學類科目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4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終成績,總分200分。
(1)初試科目
面試(身高測量、目測外形50分、語言表達10分)
基本條件測試(柔韌測試70分、彈跳測試50分、旋轉測試20分)
(2)復試科目
藝術素養(歌曲演唱30分、舞蹈動作模仿30分、即興表演50分)
專業能力(技巧組合展示30分<可自備音樂>、藝術表現力60分<自備3分鐘以內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帶,要求音樂格為CD格式>)
3.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區:2015年12月25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
昌都考區:2015年12月26日
4.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5]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舞蹈學類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五、成績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統一考試成績于2016年1月25日左右發布,并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考生持專業加試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專業加試成績單。
六、違規違紀處理
參加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區(市)招生辦、各相關招生院校務必盡快將該通知轉發本地(市)所轄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區招生辦派巡視員監督、檢查各考區藝術加試考試實施情況。考試結束后,巡視員向區教育考試院書面報告考試實施情況。
區招生辦建立監督舉報機制,設立舉報電話,指定專人受理并及時按照規定調查處理。區教育廳紀檢監察室舉報電話:0891-6599817,區招生辦舉報電話:0891-6335325;區招生辦舉報郵箱:Email:xzjyksy@163.com。
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0891-6322440,傳真:0891-6335325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附件:1.2016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2.2016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3.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
4.2016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填報注意事項
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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