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海南省考試局 2015-12-16 07:49:00
考試類別 | 考試科目 | 考 試 內 容 | 考試形式 | 滿分值 |
美術類 | 素 描 | 人物頭像默寫; | 筆試 | 100分 |
色 彩 | 靜物默寫(水粉、水彩不限); | 筆試 | 100分 | |
速 寫 | 人物動態默寫。 | 筆試 | 50分 | |
聲樂類 | 演 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選,自備樂譜); | 面試 | 180分 |
視 唱 | 視譜能力和音準節奏; | 面試 | 20分 | |
樂 理 | 音樂基礎理論; | 筆試 | 30分 | |
聽 寫 | 聽覺能力(單音、雙音、和弦、節奏、曲調)。 | 筆試 | 20分 | |
器樂類 | 演 奏 | 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 | 面試 | 180分 |
視 唱 | 視譜能力和音準節奏; | 面試 | 20分 | |
樂 理 | 音樂基礎理論; | 筆試 | 30分 | |
聽 寫 | 聽覺能力(單音、雙音、和弦、節奏、曲調)。 | 筆試 | 20分 | |
舞蹈類 | 舞蹈基本功 | 軟開度、技術技巧; | 面試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選舞蹈片斷或舞蹈組合表演(不超過1分鐘30秒,自備CD伴奏音樂); | 面試 | 90分 | |
即興表演 | 根據指定音樂即興舞蹈(允許帶道具,不須化妝); | 面試 | 60分 | |
主持與 播音 | 朗 讀 | 朗讀指定稿件; | 面試 | 120分 |
即興主持 | 指定話題,準備5分鐘,講述3分鐘; | 面試 | 80分 | |
才藝展示 | 演唱、演奏、演講、舞蹈、體操等。 | 面試 | 50分 | |
書法類 | 臨 摹1 | 篆、隸、楷(三選二)臨摹 | 筆試 | 80分 |
臨 摹2 | 行、草臨摹 | 筆試 | 70分 | |
創 作 | 按規定內容自選書體創作 | 筆試 | 100分 |
注:各科類滿分為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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