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新疆招生網2019-12-11 14:58:09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招生辦公室,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各有關普通高校: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校考成績是全國普通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院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成立由負責人、紀檢人員等組成的考試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協調、處理校考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確保考試安全。要加強校內外校考考點管理,本著公平、規范、安全、有序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自治區相關規定,嚴把考試關,遵守工作紀律,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維護考試信度,做到公正、透明,確保校考工作平安、順利。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
2.藝術類專業與自治區統考科類對應表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設點申請表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9年12月10日印發 |
附件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
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成功報考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號。
- 參加美術、音樂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須達到我區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相應合格線。
- 持有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打印及蓋章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二、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校考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類別。
三、校考時間、地點
區內校考院校校考時間確定后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地點統一安排在新疆師范大學,考試時間:2020年2月26日—3月1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嚴格監督、檢查校考相關工作。
四、校考專業
(一)我區2020年組織了美術類(含設計學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其它藝術類專業因暫時不具備條件,未組織統考。自治區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校考應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自治區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院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確有校考需要的,高校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應面向自治區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
(二)自治區統考未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考生可根據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中要求自行參加校考。
(三)自治區統考未涉及且院校不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院校可以直接認可新疆藝術學院、新疆師范大學等區內外本科藝術院校(專業)的相關專業考試成績,但必須報備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處,并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進行說明。
(四)除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高校)外,高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五)考生報考我區藝術專業統考涉及到的校考專業,須相應類別統考合格(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否則校考成績無效。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高校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高校負責通知考生。
(六)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一律不得組織校考,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
(七)高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高校負責向社會公布。
(八)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以及高職(專科)院校,屬我區統考范圍的專業,直接使用我區統考成績,不得組織校考。
(九)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校考)。
五、筆試、面試要求
校考考評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考生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妥善保存1年,以備復查。
高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六、成績報送和公布
(一)校考院校要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中上傳校考成績。我區2020年藝術類專業合格考生信息報送須通過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上報,各高校務必按規定操作程序辦理。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專業考試信息或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錄取的,由高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并解釋處理。我區不再單獨接收院校藝術類校考成績。
(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區美術類、音樂類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等內容的網上查詢服務。網址為:
http://www.xjzk.gov.cn。(三)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于2020年6月上旬在新疆招生網站開通考生藝術校考成績查詢功能。
七、考風考紀
(一)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校考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按照“陽光、安全、公平、公正、規范、平穩”的原則,加強對校考組織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嚴肅考試紀律,從嚴查處違規行為,為全區廣大考生創造安全、和諧、有序、公平的考試環境。
(二)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33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第36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嚴禁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
(四)校考期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對考點的考試組織和考風考紀進行檢查和監督。
八、校考管理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區外高校在我區組織校考的審核、管理,并及時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公布審核通過的招生院校名單和校考信息。
(二)如確需跨省來我區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同意,方能在我區指點的考點組織校考。未經我院同意,擅自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專業測試成績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三)在我區組織校考的院校應按要求及時報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設點申請表》(以下稱校考申請表)等材料,辦理相關手續。經審核批準后,按照考試管理規定在我區組織校考。校考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填寫,于2020年1月10日前傳真至0991—8752302。
(四)區內組織校考院校,考試方案須報我區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原則上在院校所在地組織校考,如確需在其它地、州、市設點,須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核準,報地、州、市教育考試部門備案。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立校考考點的院校,須經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且校外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
(五)招生院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組織校考。
九、其他
(一)自2020年起,我區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屬計劃類型全部文化課考試科目考試,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二)設點院校須根據教育部和我區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各項考試的準備工作。設點院校須將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我院備案。
(三)本辦法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區年度招生文件執行。
(四)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及區外在疆校考點聯系方式: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處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南昌路456號
郵政編碼:830000 聯系人:俞永江
聯系電話:0991—8753876 傳真:0991—8752302
紀檢監督電話:0991—8758128聯系人:阿不力米提·卡依木
新疆師范大學考點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麗娟 聯系電話:0991—4332596
地 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附件2
藝術類專業與自治區統考科類對應表
自治區統考 |
藝術類專業 |
備注 |
美術類 |
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中國畫、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會展藝術與技術、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類等。 |
1.涉及專業的認定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 2.書法專業不組織自治區統考。 |
音樂類 |
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理論等。 |
附件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
藝術類專業測試設點申請表
院校代碼 (國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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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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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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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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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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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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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手機: 返回新疆省聯考校考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