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2015-12-24 01:02:00
2015年我校秋季招生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分數公布如下:
錄取最低合成分(文/理):普通美術類專業794.80/782.20,中法合作辦學專業742.00/730.47,中韓合作辦學專業784.47/779.80,攝影專業716.20/706.40,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156.2(校考專業分)。以上最低分均保留2位小數。
合成分計算公式詳見2015年校招生章程。
錄取原則
根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專業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核,文科、理科分別排序,擇優錄取。各專業特別要求如下:
(1)美術類專業錄取
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合成總分,分別劃定文、理科最低錄取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方能取得錄取資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設最低錄取資格線。
美術類專業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2)攝影專業錄取: 攝影專業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校專業考滿分)×校專業考試成績
(3)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全市前80名者,或校考專業成績達到前5名者,在滿足“文化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錄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投檔時對合成分有統一折算辦法,則按其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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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星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