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山東科技大學 2018-01-16 10:42:00
山東科技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山東科技大學建校于1951年,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工科優勢突出,行業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總占地面積243萬平方米(3640余畝),建筑面積145萬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9個教學系(部)、4個科研機構和1個獨立學院。有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4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31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8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84個本科專業。現有在校生4萬余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5400余人。
學校有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3門,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1門,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學校是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高校。近年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4項,省級教學成果獎70余項。
山東科技大學藝術學院設有音樂學、工業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5個本科專業。有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授權點,包含音樂、美術、藝術設計3個領域9個方向,有工業設計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學院現有教職工6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3人,有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共1000余人。學院設有山東科技大學藝術研究院、山東科技大學藝術教育中心、全國應用型人才培養工程基地、山東省眾創空間聯盟、海爾創客實驗室等教學科研平臺。學院重視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創新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多年來為社會輸送了大批高素質應用型創新人才。藝術類優秀本科畢業生可享受免試推薦研究生的政策,對學有余力的學生在主修本專業的同時,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可輔修第二專業。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生源范圍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
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考試科目及要求按照相應省份統考相關要求執行。
(二)音樂學專業
外省的音樂學考生,使用所在省份的音樂學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山東省音樂學考生,需要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學專業測試,具體如下:
1.報名要求
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名,持三證(身份證、《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山東科技大學2018年音樂學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音樂學專業測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為方便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在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2.考試科目及分值
(1)專業技能:70分。聲樂或器樂(含鍵盤)或舞蹈任選1種,考生自選1首表演曲目。
(2)視唱:15分。線譜或簡譜任選1條。
(3)模唱(專業技能選聲樂或器樂的考生)或技巧組合展示(專業技能選舞蹈的考生):15分。
3.時間安排
注:專業技能選器樂的考生,僅限二胡、揚琴、竹笛、琵琶、大提琴、薩克斯、單簧管、鋼琴。
四、錄取原則
(一)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執行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分投檔。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對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確定錄取專業,若綜合分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外省的藝術類(含美術、音樂)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五、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7077 0538-3076218(報名、測試期間)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sdust.edu.cn;
E-mail: zsb@sdust.edu.cn
注:
1.本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各專業擬招生計劃,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增減,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2.關于收費標準,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我校2018年學費將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承辦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
4.本簡章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規定的內容如果與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返回2018列表文章作者:星干線
上一篇: 山東理工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上一篇: 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