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交通學院2018年藝術類(美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山東交通學院 2018-01-11 15:39:00
山東交通學院2018年藝術類(美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山東交通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山東交通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山東交通學院是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代碼為11510。辦學層次為本科院校。
第三條 山東交通學院藝術類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山東交通學院藝術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五條 山東交通學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劃轉山東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的管理體制。2011年,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單位。2013年,獲批為山東省高等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單位,是教育部應用技術大學改革試點戰略研究單位。學校是“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50強”典型經驗高校。
第六條 學校占地面積3200余畝,分為長清校區、無影山校區、威海校區、東校區4個校區辦學。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22億元。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約2.4萬人,在職教職工約1500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者6人,省部級優秀教師20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5人。
第七條 學校設有16個二級學院,開設土木工程、航海技術、飛行器制造工程、飛行技術、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等55個本科專業,2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領域,涵蓋工、理、經、管、文、藝、法7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交通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交通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山東交通學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山東交通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通過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美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如下:
專業 | 專業代碼 | 科類 | 江蘇 | 甘肅 | 河南 | 山東 | 合計 |
視覺傳達設計 | 130502 | 藝術文理兼招 | 10 | 8 | 2 | 10 | 30 |
環境設計 | 130503 | 10 | 15 | 10 | 25 | 60 |
產品設計 | 130504 | 15 | 7 | 3 | 15 | 40 |
擬招生計劃數 | 35 | 30 | 15 | 50 | 130 |
擬發放合格證數 | 140 | 120 | 統考 | 統考 | 260 |
備注:各省具體招生計劃將視生源報考情況確定,最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第十三條 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科目、時間與地點
省份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山東 | 以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甘肅 | 色彩(靜物默寫) 素描(頭像默寫) 考試用紙:8K 考試時間:2.5小時 | 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江蘇 |
注:考點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報考,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報考。 |
第十四條 美術類本科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江蘇省、甘肅省的考生凡取得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即可報名參加我校在該省組織的校考,學校將按照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原則上按照所在省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公布我校美術類專業測試合格名單,發放美術類專業合格證。
山東、河南省考生必須獲得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合格證發放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學校認可山東省和河南省專業統考成績。凡取得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本科控制分數線的該省生源考生均可報考我校。山東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分(美術類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投檔,學校將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江蘇省和甘肅省的考生取得我校2018年美術類專業招生測試合格證,并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本科控制分數線則可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學校將對進檔考生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費為8500元/年,住宿費500-1200元/年。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如有變化,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最新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后,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退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生在最高修業年限內,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培養方案要求學分,成績合格,達到相關畢業要求,由本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山東交通學院網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
zsw.sdjtu.ed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7112@163.com;
電話:0531-80687112 80687478;
藝術與設計學院咨詢電話:0531-80683870 80683880
通訊地址:濟南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山東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357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東交通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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