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大綱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大綱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影視戲劇表演方向考試大綱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音樂學專業考試大綱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大綱一、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新聞傳播基本理論知識和深厚的語言文學功底,熟悉我國新聞、宣傳政策及法規,能在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其他事業單位從事播音、節目主持、采編、制作和其他相關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考試目的
主要通過測試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具有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基本條件和潛能的合格新生。
三、考試科目及分值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共4個科目內容。綜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形象氣質、聲音條件、語言表達、綜合感受及思維反應等能力。專業考試滿分值為100分。
四、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及要求
(一) 形象與氣質(20分)
按照廣播、電視、網絡等電子傳媒受眾的基本審美標準,綜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氣質修養、上鏡效果、肢體副語言運用情況。
(二) 播讀指定新聞稿件(3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朗讀指定作品,考察考生音質音色、認讀感受、漢語普通話水平及語言表達等能力。評判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本專業的基本條件。
2.考試形式及要求
現場抽取并朗讀指定作品一篇,限時1分鐘。
(三) 即興評述(4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新聞評述,考察考生的新聞敏感、快速思維、語言組織、話語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試形式及要求
依據新聞播報所抽取的新聞類稿件,進行現場評述,限時1分半鐘。
(四)才藝展示(1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才藝展示,綜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氣質修養、上鏡效果、肢體副語言運用情況以及個人才藝特長。
2.考試形式及要求
才藝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備道具。
五、考試評分標準
(一) 形象與氣質(20分)
外形條件主要從身高、五官、身材等方面衡量。
氣質修養、上鏡效果等主要從儀表儀態、言行舉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飾搭配得當,儀態端莊、優雅大方,舉止得體、充滿自信,具有親和力;肢體副語言運用恰當。
評分等級:
等級 | 評分標準 |
優秀 | 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好,能很好體現專業素養,展示優秀 |
良好 | 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較好,能很好體現專業素養,展示較好 |
一般 | 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一般,專業素養無關,展示一般 |
差 | 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較差,展示較差 |
(二) 播讀指定新聞稿件(30分)
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播音與主持專業的基本語音條件及語言表達基礎。要求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聲音圓潤、表達流暢、有感染力。
評分等級:
等級 | 評分標準 |
優秀 | 字音標準,聲音圓潤動聽,理解感受準確,表達流暢,語言表現力好 |
良好 | 字音較為標準,理解感受比較準確,表達較為流暢,語言表現力較好 |
一般 | 有部分語音區分不清,表達不夠流暢,語言表現力一般 |
差 | 表達不流暢,語言表現力較差 |
(三)新聞評述(40分)
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一定的即興思辨及語言組織能力、現場應變能力和良好心理素質。要求評有觀點,述有道理。
評分等級:
等級 | 評分標準 |
優秀 | 思維的邏輯性強,層次分明,條理清楚,觀點明確,并能進行多角度或多層面的深入分析;語言組織能力強,表達準確流暢 |
良好 | 思維的邏輯性較強,層次分明,條理較清楚,觀點基本明確,能進行多角度或多層面的分析,但分析不深入透徹;語言組織能力較強,表達基本準確流暢 |
一般 | 思維的邏輯性欠清晰,條理較清楚,觀點基本明確,但只能進行單一角度或單一層面的淺顯分析;語言組織能力一般,表達欠準確或欠流暢。或思維的邏輯性欠清 晰,雖能進行多角度或多層面分析,但層次不明,條理不清,觀點含糊不清;語言組織能力一般,表達欠準確或欠流暢 |
差 | 思維邏輯混亂,無層次,條理不清,觀點含糊不清;語言組織能力差,表達不準確或不流暢 |
(四)才藝展示(10分)
評分等級:
等級 | 評分標準 |
優秀 | 個人才藝特長能很好體現專業素養,展示優秀 |
良好 | 個人才藝特長能很好體現專業素養,展示較好 |
一般 | 個人才藝特長與專業素養無關,展示一般 |
差 | 無個人才藝特長或展示較差 |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大綱一、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從事廣播電視節目編導、策劃、新聞采編、節目制作、網絡傳播等工作,能夠在各級電視臺及其它新聞媒體、宣傳部門或文化傳媒企業勝任媒體技術與信息傳播方面工作的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并為其進一步接受高層次學歷教育和相關科學研究奠定基礎。
二、考試目的
通過測試考生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具有學習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基本條件和潛能的合格新生。
三、考試環節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考試分為“基礎知識與命題創作”和“影視作品評析”兩科,考試形式均為筆試,總分為150分。“基礎知識與命題創作”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其中“基礎知識”占40分、 “劇情故事編寫”占60分。“影視作品評析”滿分為5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不包含影視作品放映時間)。
四、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及要求
(一)科目一: “基礎知識與命題創作”(總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1.基礎知識(40分)
(1)文藝常識。包括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的基礎知識,以及音樂、舞蹈、戲曲、美術等藝術形式的基礎知識。其中單選題10題,每題1分;填空題10個空,每空1分。共計20分。
(2)影視基礎知識,包括影視史,影視基本概念和影視基礎理論知識。其中單選題10題,每題1分;填空題10個空,每空1分,共計20分。
2.劇情故事編寫(60分)
根據給定的3--5個關鍵詞,編寫一個故事,要求內容為原創,人物豐滿,故事性強,結構完整,必須有人物對話,字數800字左右。(注:答題時請在關鍵詞下面用波浪線標注)。
(二)科目二:影視作品評析(總分50分,考試時間60分鐘,不含放映時間)
根據給定的影視作品(時間約為20分鐘,只播放一次),按照試卷要求撰寫一篇評析性文章,字數800字左右。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影視戲劇表演方向考試大綱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表演(影視戲劇)術科考試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專畢業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根據考生的術科成績和文化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通過考試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基本的演員素質(觀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現力、注意力、判斷與思考力、適應力和形象感、節奏感、幽默感、信念與真實感以及體裁感、整體感、審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條件(身高、五官、體型);并有一定的形體和聲音表現能力;選拔出具有影視戲劇表演學習潛能、畢業后能從事影視戲劇表演和從事相關專業教學工作的藝術類學生。
二、考試項目:
1.朗誦(自備散文、詩歌、寓言故事、小說、戲劇影視獨白均可,3分鐘以內;);
2.表演(命題小品);
3.聲樂(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
4.形體(自備舞蹈、體操、武術任選其一)。
三、 評分標準及要求:(滿分300分)。
1.朗誦(100分)
要求:聲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純正;文學作品朗誦感情飽滿、理解深刻、表達準確、節奏把握到位;
2.表演(命題小品)(100分)
要求:小品想象豐富,人物形象鮮明、準確,有較強的真實感,行動積極符合邏輯,形體松弛自如。
3.聲樂(50分)
要求:聲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純正、音準節奏準確、樂感好;
4.形體(50分)
要求:形體表現力強,富有爆發力,節奏感強,軟度適中;
四、專業成績排名方法
本專業成績排名,按朗誦、小品、聲樂、舞蹈四項成績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上饒師范學院2017年音樂學專業考試大綱考試科目:1、視唱 2、聲樂(或器樂)
計分原則:專業考試(70%)+ 視唱(30%)
各考試科目的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視唱考試為報考音樂學考生必考科目,是通過音樂視唱能力測試來檢驗考生的音樂素質,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潛質和條件。力求公平、公正、科學地選拔音樂人才。
(二)視唱內容與范圍
1、2/4、3/4、4/4拍;
2、常用節奏為主,局部可涉及復雜節奏;
3、音域a-g2;
4、所用臨時變化音與前后音音程距離不超過減五度;
5、譜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標記為常用標記。
(三)考試形式及評分:視唱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30分。
25—30, 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良;
20—24.9,音準、節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音樂表現較好;
15—19.9,音準、節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音樂表現一般;
10—14.9,音準、節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音樂表現較差;
0—9.9, 音準、節奏不正確;不識譜,不能視唱的不給記分。
二、《聲樂》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聲樂是音樂學專業聲樂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過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節奏、音樂表現能力等。
(二)考試范圍及內容:
考試演唱歌曲一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和歌劇詠嘆調(中外不限)。鋼琴伴奏一律由考場提供(不可自帶伴奏)。
(三)考試形式:現場面試和現場演唱。
(四)評分標準:
1.嗓音條件30%:要求音色明亮、圓潤、音質干凈、聲音有較大的可塑性,發聲、呼吸器官無疾病,自然音域達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發聲方法基本正確,無不良發聲習慣,呼吸、聲音暢通,吐字清晰。
3.音樂表現30%:能用較準確的普通話或外國原文演唱歌曲,能較好地表現歌曲情感,音準、節奏準確,旋律流暢。
4.形象10%: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簡章規定標準,端莊大方。
(五)成績評定:滿分為70分,具體分值如下:
60-70分:作品難度大,聲音條件好,掌握了嫻熟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完整。
50-59.9分:作品難度大,聲音條件好,掌握了較高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較完整。
40-49.9分:作品難度較大,聲音條件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基本完整。
30-39.9分:作品難度一般,聲音條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繹尚完整。
30分以下:作品難度小,聲音條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差。
三、《器樂》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器樂在音樂專業中占有重要位置,為報考音樂學專業器樂方向的考生的必考科目,把器樂列為主考項目在于發現、選拔具有器樂特長、有一定演奏水平及學習能力的考生。
(二)考試內容與范圍:
(1)樂器種類:中西樂隊中常規的管弦樂器、彈撥樂器及鋼琴、手風琴,考生不能選考兩件同族樂器。
(2)演奏樂曲一首,演奏曲目應是中外器樂中等程度以上的獨奏或協奏曲目。
(三)考試形式:
現場面試和現場演奏樂器(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一律不帶伴奏。
(四)評分標準:
(1)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
(3)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和完整、基本功扎實,具有正確把握節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準的能力。
(4)能較好地體現樂曲的內容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力。
(5)主考項目滿分為70分。
根據作品程度、技巧難度、音準節奏、演奏方法、演繹能力五個方面進行評分,分為五個檔次:
60-70分:演奏的曲目難度大,演奏方法正確,能自如地掌握好較高的演奏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完整、富有感染力。
50-59.9分:演奏的曲目難度較大,演奏方法正確,能較好地掌握演奏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較完整、富有一定感染力。
40-49.9分:演奏的曲目難度一般,演奏方法正確,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音準、節奏尚好,作品演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現力。
30-39.9分:演奏的曲目難度一般,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基本能運用一定的演奏技巧,音準、節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繹尚流暢。
30分以下:曲目簡單,演奏方法不正確,音準、節奏差,不能較完整地演奏一首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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