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18-11-05 15:41:58
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省統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含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下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和影視節目制作專業)、表演類(服裝表演、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攝影攝像類、服裝類(職高)、等9個專業類別,由我院統一組織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
1.根據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省統考。2019年各藝術類專業的省統考合格資格線將于2019年1月21日前統一公布,同時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放合格證)。沒有取得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專業。參加有關招生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的考生,須取得省統考合格資格。
2.我省省屬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在湘部屬高校美術類專業、省外民辦高校(武漢設計工程學院部分專業和上海視覺藝術學院除外)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省外公辦二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指以素描、色彩、速寫等為主要考試內容的美術類專業)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招生學校不得組織湖南考生參加校考。上述高校(專業)以外的其他高校(專業),可在我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
3.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表演類(服裝表演、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攝影攝像類等考試命題依據為《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術科考試大綱》(湘教考命字〔2018〕2號,可登錄湖南省教育考試院www.hneao.edu.cn、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www.hneeb.cn、湖南考試招生微信公眾號hnkszswx查看);服裝類(職高)考試命題依據為《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湘教發〔2016〕53 號)。
二、專業統考安排
(一)音樂類
1.普高音樂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根據主科所報類別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①主科報考非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
考試科目 |
占總分比例 |
|
1 |
主科(任報一類) |
聲樂(含美聲、民族、流行唱法) |
75% |
鋼琴 |
|||
器樂 |
|||
2 |
視唱 |
10% |
|
3 |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
15% |
②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
考試科目 |
占總分比例 |
|
1 |
理論作曲 |
①和聲(筆試,120分鐘) |
30% |
②作曲(筆試,180分鐘) |
30% |
||
③鋼琴演奏 |
15% |
||
2 |
視唱 |
10% |
|
3 |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
15% |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還須參加面試。音樂教育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專業(除主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表演能力。音樂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a)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b)以聲樂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c)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成績只計合格與不合格,不計入省統考總分,作為報考專業錄取的參考依據。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專業考試于2019年1月5日至14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月1日至4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www.hneao.cn/ks,下同)打印《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通知單》(以下簡稱《考試通知單》)。
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a)主科、視唱以及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b)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在湖南師范大學“理學院大樓”、“至善樓”、“景德樓”、“歷文樓”或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統一安排在2019年1月5日上午(考生須在4日下午6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c)和聲和作曲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或體育學院進行,統一安排在2019年1月6日;d)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考試通知單》;e)聲樂專業的鋼琴伴奏為跨界鋼琴伴奏;f)考試所需的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2.職高音樂類
職高音樂類考生直接參加普高音樂類考試,考試內容、要求、時間及地點等與普高音樂類相同,不再單獨組織考試。
(二)舞蹈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舞蹈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及分值:
序號 |
考試科目 |
占總分比例 |
1 |
基本功測試 |
45% |
2 |
舞蹈表演 |
40% |
3 |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
15% |
報考舞蹈表演專業還須參加面試。舞蹈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②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③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成績只計合格與不合格,不計入省統考總分,作為報考專業錄取的參考依據。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舞蹈類專業考試于2019年1月5日至14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月1日至4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
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①基本功測試、舞蹈表演以及舞蹈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②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在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或湖南師范大學“至善樓”考試,統一安排在2019年1月5日下午(考生須在4日下午6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③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考試通知單》;④考生考試須著黑色練功服,不得穿戴任何裝飾性(如頭飾、裙子等)服飾入場,表演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劍等)自備。
(三)美術類
1.普高美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寫8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長沙市、益陽市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考試;湘潭市、婁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學考點考試;株洲市考生到株洲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株洲市第八中學和株洲市十八中學)考試;衡陽市考生到衡陽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衡陽市第一中學)考試;邵陽市考生到邵陽學院考點考試;岳陽市考生到岳陽市招辦直屬考點(岳陽中學)考試;張家界市、常德市考生到常德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常德市第七中學)考試;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學院考點考試;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永州市第四中學)考試;懷化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懷化學院考點考試。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考試時間為2018年12月16日,考生須在12月12日至15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15日下午5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時間 |
12月16日 |
|
上午 |
8:30-11:30 |
素描 |
11:40-12:10 |
速寫 |
|
下午 |
2:00-5:00 |
色彩 |
(3)請考點及考點所在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各派一名考務人員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到我院報到,參加14日上午9:00召開的考務會議,領取相關考務資料。考試結束后,請各考點按照我院的時間安排將有關考務資料送達指定地點。
(4)長沙市、湘潭市、邵陽市、郴州市、懷化市招生考試機構對設在本轄區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我院也將派出巡視人員加強監督檢查。
2.職高美術類
職高美術類專業考試于2018年12月16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2018年12月12日至15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15日下午6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四)服裝類(職高)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靜物素描8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80分鐘)、服裝紙樣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工藝90分(考試時量120分鐘),滿分39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服裝類(職高)專業考試于2018年12月16日至20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2月12日至15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15日下午6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所需繪畫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備。服裝工藝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細安排由考點另行公布,靜物素描、服裝設計、服裝紙樣設計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時間 |
12月16日 |
|
上午 |
8:30-11:00 |
靜物素描 |
下午 |
2:00-5:00 |
服裝設計 |
晚上 |
7:00-9:30 |
服裝紙樣設計 |
(五)表演類(服裝表演)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 |
分值 |
形體測量與觀察 |
120分 |
形象氣質與上鏡 |
60分 |
T臺表演與展示 |
12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表演類(服裝表演)專業考試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2月18日至21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六)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類別 |
考試環節 |
考試科目 |
分值 |
編 導 類 |
筆試 |
綜合知識及命題編寫故事 |
120分 |
影視作品分析 |
100分 |
||
面試 |
命題演講、材料評析或命題創意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問 |
30分 |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筆試 |
普通話基礎知識及其綜合運用 |
50分 |
面試 |
形象氣質與才藝展示 |
100分 |
|
語言能力與主持潛質 |
15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編導類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編導類
考試時間為2019年1月6日至9日,考生須在1月2日至5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5日下午5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其中筆試時間統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時間 |
1月6日 |
|
上午 |
9:00-11:00 |
綜合知識及命題編寫故事 |
下午 |
2:30-4:30 |
影視作品分析 |
(2)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考試時間為2019年1月11日至13日,考生須在1月7日至10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其中筆試時間統一為1月13日上午8:30~9:30。考生須12日下午5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
(七)表演類(戲劇表演)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身高與形象50分、專業技能250分(演唱40分、臺詞70分、形體展示40分、表演10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表演類(戲劇表演)專業考試于2019年1月3日至9日在湖南藝術職業學院(長沙市長沙縣特立東路719號)統一進行。考生須在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2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八)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書法臨摹(一)90分、書法臨摹(二)90分、書法創作12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專業考試于2018年12月23日在湖南第一師范學院(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2月19日至22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22日下午2點至5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時間 |
12月23日 |
|
上午 |
9:00-10:00 |
書法臨摹(一) |
10:15-11:15 |
書法臨摹(二) |
|
下午 |
2:00-3:30 |
書法創作 |
(九)攝影攝像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科類 |
考試環節 |
考試科目 |
分值 |
攝影攝像類 |
面試 |
自我介紹 |
10分 |
攝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問 |
40分 |
||
筆試 |
綜合知識及畫面組合 |
100分 |
|
影視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攝影攝像類專業考試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在湖南藝術職業學院(長沙市長沙縣特立東路719號)統一進行。考生須在2019年1月3日至6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打印《考試通知單》。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其中筆試時間統一安排如下:
科目日期 時間 |
1月9日 |
|
上午 |
9:30-11:30 |
綜合知識及畫面組合 |
下午 |
1:30-3:30 |
影視作品分析 |
三、工作要求
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考點要精心準備、周密部署,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規定,確保組考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各考點要成立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組考工作方案,明確考務組織、測試評分、監督管理、視頻監控等關鍵崗位的職責;要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主考、監考及其他相關工作,有直系親屬參考或自2018年7月以來參與相關專業考試輔導班工作、擔任輔導課教師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與組考相關的工作;要加強考試過程和評分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每個考試環節按照規定執行到位;要加強考試服務工作,切實改善考試環境;要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全過程以及考評人員名單的保密管理和監督;要加大考點裝備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生考試過程實行實時、全程、無死角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包括評委工作情況)。對未上交的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考點要對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對面試等測試過程,還要全程錄音錄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同一科類考試設多個考場的,要嚴格落實考前現場抽簽形成考評人員、考生和考場隨機組合。考點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和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考試過程的各個環節中都能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確保考試過程不發生任何安全問題;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藝考培訓活動,嚴禁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考點高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相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二)切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加強考生身份核查,杜絕代考、換卷等嚴重違規事件的發生;要加大考風考紀監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嚴厲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程序》(見附件1 )的規定做好對違規考生的處理,并在當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在公布欄張榜公布考生違規事實(附件2);有關違規考生的記錄表、名冊(見附件3)、證據材料和公布欄縮印件,必須在考試結束后一天內報送我院紀檢與督查處。對于考生、工作人員及考點學校的違規行為,我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我院將建立藝術類統考考點退出機制,凡存在工作人員嚴重違規、考試管理混亂等違規行為的考點學校,視情節嚴重,堅決取消該校下一年度的考點資格,并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及時報送有關情況和數據。考試結束之后,各考點要及時向我院報送考試有關情況(含報到情況、組考情況、視頻監控錄像等)。各類專業考試成績由考點(評卷點)將數據光盤(一式兩份)于考試結束后兩天內送達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所有測試(面試和筆試等)過程的錄音錄像資料要備份一份,并粘貼好“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標簽,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交我院紀檢與督查處。
四、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新的文件規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另文通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程序(點擊下載)
2.考點考生違規事實公布欄(樣式)(點擊下載)
3.湖南省藝術類統考違規考生名冊(樣式)(點擊下載)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10月31日
返回湖南省聯考校考信息列表上一篇: 吉首大學2018年湖南省藝術提前批平行組志愿投檔分數線
上一篇: 2019年湖南高考報名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