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校考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01-13 18:23:00
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校考工作的通知
閩考院普〔2017〕1號
有關高校:
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面向我省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即將開始,為做好2017年校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考參加對象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級統考分成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專業方向)、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專業類別。凡報考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科藝術類、理科藝術類,并獲得2017年我省相應專業類別《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的校考。未取得2017年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參加校考。
在我省設點校考的省外高校(專業),考生只能參加該校在我省組織的校考,不得在兩個及兩個以上考點參加同一所高校組織的校考,否則其校考成績我省不予認可。擬報考未在我省設點校考的省外院校,考生應通過相關高校網站查詢該校校考報名及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等,并按其規定參加考試。
二、可組織校考的省內院校(專業)經研究,下列省內院校(專業)可組織校考:
(一)廈門大學音樂表演專業(鍵盤方向(鋼琴、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管弦樂方向(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豎琴、打擊樂)、民樂方向(二胡、笛子、琵琶、揚琴、古箏、塤(含陶笛))、聲樂方向等)。
(二)福建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專業(圓號、長號、大號、小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貝司、嗩吶、笙、笛子、琵琶、二胡、揚琴、北管樂器、中西打擊樂器、歌劇表演等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閩南方言方向)。
(三)廈門理工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閩南方言方向)。
(四)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專業(南音方向)。
上述省內院校(專業)校考的報名和考試時間、地點和辦法等,由各校負責發布通知。
三、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工作安排根據院校申請,經研究,同意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等64所省外院校在閩設點組織2017年藝術類專業校考。
(一)考試時間。2017年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的具體報名及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等詳見《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外院校在閩校考安排表》(附件1)。
(二)考試報名。考生須在指定時間,持本人2017年我省《藝術專業準考證》《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到福建師范大學(地點詳見附件1)報名,辦理相關手續,繳交考試費用,并按要求參加與省級統考相對應類別的校考,逾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應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考生持有的《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類別。
(三)校考考點。2017年省外高校在閩設點校考考點統一由福建師范大學統籌安排。
按照教育部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適用高校范圍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藝術類考生的高校原則上應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的專業成績依據,學校不再組織校考。我省擬于明年起對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工作作出新的規定和要求,除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高校、985和211高校以及以藝術專業招生為主的本科院校,其他院校一律不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四、在閩設點校考工作要求各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規范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確保校考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一)強化組織領導。藝術類專業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組成部分。福建師范大學要切實加強對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和法制教育,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考點周邊的安全疏導與警戒,維護考場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發生;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招生院校要切實做好校考的組織實施工作,制訂詳盡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考前必須與福建師范大學簽訂工作協議,選派不少于3名工作人員(其中紀檢監察人員1名)攜帶院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等來閩組織校考;嚴禁招生院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嚴禁考試工作人員與考生、家長、助考機構等接觸,嚴禁向考生收取額外費用;加強考評人員選聘和管理,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二)嚴格規范管理。招生院校考前應向社會公布校考工作實施辦法。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嚴格落實校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校考試(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負責。校考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測試工作需要,安排在其他場所的測試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要完善評判規則和考評人員組成結構,校考中校外考評人員所占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加強考評人員名單的安全保密,不得安排考評人員跨專業評審,非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應在考前現場抽簽隨機安排考評人員、考生和考場,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音樂、舞蹈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考評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要加強信息管理,凡審核材料、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應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面試、比賽等測試內容應全程錄音錄像保存;凡經會議確定的結論性內容,應留存會議紀要;保存材料應清晰可辨、時限不得少于4年。招生院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三)嚴肅責任追究。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校考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相關規章的規定處理。在校考過程中或考試結束后被認定為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其參加的所有招生院校校考的成績一律無效。
招生院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和我省關于藝術類專業招生校考工作要求,積極配合福建師范大學,組織實施好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工作。對省外院校在閩設點校考工作中不按規定操作、不按規定選派工作人員(含紀檢監察、考評專家)、出現重大違規問題的招生院校,將取消其在閩設點校考資格,并將相關情況上報教育部,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解釋處理。
五、校考成績報送招生院校考后應及時在本校網站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將校考《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同時,請招生院校(含未在閩設點組織校考的院校)于2017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將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詳見附件2),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藝術類院校成績報送系統”報送我院審核;并于2017年4月1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單”用特快專遞,寄達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合格考生名單”)。未在我省設點校考的高校應一并將校考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處理結果通報我院普招處進行后續處理。凡未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校考成績,或報送的校考合格生源數超出規定比例,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錄取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處理。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
www.eeafj.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
附件:1.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外院校在閩校考安排表
2.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成績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6日
附件1
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外院校在閩校考時間安排表
序號 | 院校名稱 | 在閩校考類別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1 |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 美術類 | 1月11-12日 | 1月14日 | 2 | 湖南商學院 | 美術類 | 1月11-12日 | 1月14日 | 3 | 南京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1-12日 | 1月14日 | 4 | 中南大學 | 美術類 | 1月11-12日 | 1月14日 | 5 | 中央民族大學 | 美術類 | 1月11-12日 | 1月14日 | 6 | 廣東海洋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7 | 杭州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8 | 湖南城市學院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音樂類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9 | 吉首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10 | 青島農業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11 | 天津工業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12 | 浙江理工大學 | 美術類 | 1月12-13日 | 1月15日 | 13 | 海南大學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14 | 湖南科技學院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15 | 江西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編導類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16 | 隴東學院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音樂類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17 | 青島理工大學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18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 美術類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19 | 湖南工業大學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20 | 華北理工大學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21 | 南昌航空大學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22 | 南京林業大學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23 | 西安工程大學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24 | 湘南學院 | 美術類 | 1月14-15日 | 1月17日 | 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25 | 東華理工大學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26 | 賀州學院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27 | 湖南理工學院 | 音樂類、舞蹈類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28 | 湖南師范大學 | 編導類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29 | 華南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30 | 懷化學院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31 | 南京藝術學院 | 美術類、攝影類、書法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32 | 邵陽學院 | 音樂類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33 | 渭南師范學院 | 音樂類、舞蹈類、編導類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美術類 | 1月19-20日 | 1月22日 | 34 |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 | 美術類 | 1月15-16日 | 1月18日 | 35 | 廣西師范大學 | 音樂類、舞蹈類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36 | 江漢大學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37 | 井岡山大學 | 編導類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38 | 南昌大學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39 | 南京工業大學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40 |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41 | 西南交通大學 | 美術類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42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3 | 湖南文理學院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4 | 首都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5 | 西安文理學院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6 | 云南藝術學院 | 美術類、攝影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7 | 長江師范學院 | 音樂類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48 | 長沙理工大學 | 美術類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49 | 長沙學院 | 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50 | 安徽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51 | 湖南工程學院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52 | 淮陰工學院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53 | 長沙師范學院 | 音樂類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美術類、書法類 | 1月19-20日 | 1月22日 | 54 | 重慶郵電大學 | 編導類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美術類 | 1月20-21日 | 1月23日 | 55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美術類 | 1月19-20日 | 1月22日 | 56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美術類 | 1月19-20日 | 1月22日 | 57 | 南華大學 | 美術類 | 1月19-20日 | 1月22日 | 58 | 江蘇理工學院 | 美術類 | 1月20-21日 | 1月23日 | 59 | 景德鎮陶瓷大學 | 美術類 | 1月20-21日 | 1月23日 | 60 | 四川音樂學院 | 美術類 | 網絡報名,1月18日截止,無需現場確認。 | 1月23日 | 61 | 長春大學 | 美術類 | 1月20-21日 | 1月23日 | 62 | 西安美術學院 | 美術類、攝影類 | 網絡報名 1月14日現場確認 | 1月16-17日 | 63 | 四川美術學院 | 美術類 | 網絡報名 1月19日現場確認 | 1月21-22日 | 64 |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 美術類 | 1月18-19日 | 1月21-23日 | |
備注:
1.美術類、書法類、攝影類等3個類別的校考報名地點為: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綜合體育館,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8號,乘福州公交4、20、42、43、66、83、113、115、124、126、167、K1等線路可到達。
2.音樂類、舞蹈類、編導類、播音與主持類等4個類別的校考報名地點為: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科技路1號,乘福州公交43、48、89、123、151、157、168、176、318、321、516等線路可到達。
附件2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成績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
文件名:(學校代碼)+YS.DBF
編號 | 信息項名稱 | 類型 | 寬度 | 信息項含義 | 信息項目說明 |
1 | KSH | C | 14 | 考生號 | 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統一編制 |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間不空,左對齊,缺字用半角??表示 |
3 | XBDM | C | 1 | 性別代碼 | 1 男,0 女 |
4 | SFZH | C | 18 | 身份證號 | 左對齊,不允許為空 |
5 | BYXXMC | C | 20 | 畢業學校名稱 | 考生高中畢業學校名稱 |
6 | YXDM | C | 5 | 院校代碼 | 專業考試學校代碼、采用部標 |
7 | YXMC | C | 40 | 院校名稱 | 專業考試學校名稱、采用部標 |
8 | CCDM | C | 1 | 層次代碼 | 1 本科,2 高職(專科) |
9 | ZYDM | C | 6 | 專業代碼 | 考生報考專業代碼,采用部標 |
10 | ZYMC | C | 30 | 專業名稱 | 考生報考專業名稱,采用部標 |
11 | STKKM | C | 30 | 省級統考類別 | 省級統考類別名稱 |
12 | STKCSF | N | 7,3 | 省級統考成績 | 生源所在省專業考試成績 |
13 | YXKSKM | C | 30 | 校考專業 | 院校考試專業名稱 |
14 | YXSKCSF | N | 7,3 | 校考成績 | 院校專業考試成績 |
15 | YXZYMC | N | 4 | 校考專業名次 | 院校專業成績排名 |
16 | YXKSDD | C | 30 | 校考考試地點 | 院校專業考試地點 |
17 | BZ | C | 60 | 備注 | 其他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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