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本科“優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藝術類)
文章來源:上海音樂學院2020-01-10 10:50:59
上海音樂學院本科“優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藝術類)
(試行)
為全面貫徹精品教育理念,獎勵并吸引更多優質生源,上海音樂學院特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
一、適用對象
當年度被上海音樂學院錄取,并按規定完成報到注冊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不包括協作預科、定向委培、內高班、港澳臺僑、留學生。
二、評定資格
A.
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排名評定,成績排名在各專業組(限招生計劃數為 5 人以上)招生計劃數前 10%者(名額如遇小數可四舍五入);
B.
高中期間曾獲得國內外重大專業賽事(金鐘獎、文華獎及國內外同級別賽事)獎項者。
三、獎金金額
(一)符合評定資格 A 者,獎金金額依據排名遞次確定,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 30000 元/人,每一梯次金額減少 5000 元。
(二)符合評定資格 B 者,可另外獲取特別獎學金,金額為人民幣 30000 元/人。
四、評定程序
(一)優秀新生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一個月之后進行評定。
(二)凡符合評定資格 A 者的新生不需要提交申請,由招生辦根據當年錄取結果統一評定;符合評定資格 B 者需本人在入學報到后一個月內向招生辦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招生辦將審核后的名單和材料提交學院相關評審會進行評審;學院對招生計劃數少于(含)5 人的專業組(音樂治療、樂器修造藝術、民族音樂作曲、視唱練耳、計算機音樂專業組)將酌情予以考慮;
(四)學工部根據評審結果,向獲獎新生頒發獎學金。
五、其他
(一)獎學金發放工作在入學的第一學期內完成;
(二)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和決定權歸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上海音樂學院
2018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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