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未知 2017-06-30 09:17:00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招字〔2016〕2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我省自2018年起文學編導類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文學編導類統考工作安排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文學藝術常識、影視評論與創作,每科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時間:2017年12月份,與美術類專業統考同時進行。
(三)考試方式及組織形式:采取筆試的方式,由各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承擔考試任務。
(四)命題及制卷: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并制卷。
(五)評卷: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評卷。
二、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成績適用院校范圍
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執行的部分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985、211工程高校及部屬高校可以在統考基礎上進行校考,使用校考成績,也可以使用統考成績,單設錄取批次;省屬高校及外省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須使用統考成績,其他省外高校原則上使用統考成績,不在我省統設考點安排專業校考,確需采取校考形式考試的,須報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同意后進行。
三、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適用專業范圍
根據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文件精神,文學編導類涵蓋本科層次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學、電影學、藝術史論,專科層次影視編導等專業。
報考有關高校的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藝術史論等本科專業,影視編導等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統考成績合格(合格線在發布考生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有關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投檔錄取時關聯統考成績合格庫,統考成績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檔。
四、統考準備工作要求
(一)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做好試題命制、考試實施、試卷評閱、合格線劃定、投檔模式制定、信息系統支持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統考安全實施。
(二)各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本地考試,要統籌協調,做好考點安排、考場設置和監考人員配備,完善防范作弊措施和技術手段,嚴格考務組織管理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考試平穩順利進行。
(三)有關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文學編導類專業招生章程,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規則(含統考或校考成績使用辦法)、學費標準等。進行校考的高校還要說明校考考試科目及要求、校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四)各市教育局、有關高校要本著對廣大考生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通過官方網站、電視廣播、報紙刊物、文件通知等多種有效形式宣傳相關政策,暢通聯系渠道,安排專門力量做好政策解釋說明工作,讓考生和社會充分了解、熟悉政策內容。
五、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
(一)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統考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格抓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選派思想政治好、作風正派、嚴守紀律、工作認真、業務能力強且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文學編導類專業的同志參加統考工作。
(二)有關高校要嚴格自律,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文學編導類專業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高校教職工組織或參與上述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種藝術專業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培訓場所或設施。違反規定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各市教育局和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在文學編導類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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